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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查看次数:

各系、部: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实字〔202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院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组织
大创项目实行院系二级管理。各系要充分发动学生,积极申报,做好项目的初审和遴选并推荐至学院。学院复审确定院级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院级立项项目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申报。
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系部立项名额见附件2。
二、 立项要求
1.大创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大三在校生,大四学生因临近毕业不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大创项目实行团队制,每个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3-5名,项目负责人1名。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有未结题项目的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3.每个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位教师指导的在研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被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1年内不允许再指导项目。
三、项目类型
1. 国家级大创项目
指导教师: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研究期限:两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前完成。
2. 省级大创项目
指导教师: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研究期限:两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前完成。
3. 院级大创项目
指导教师: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研究期限:一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前完成。
以上项目立项后须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结项验收(结项要求见附件3)。
四、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实字〔2021〕12号)规定给予支持,由学院专项经费列支。各系部做好项目管理和指导工作,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五、材料提交
各系部于2022年春季开学后第三周将《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实践教学部。电子版发送至 sjjxb01@163.com 
 
实践教学部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指标体系和结项要求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6: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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