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及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 查看次数: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我校毕业生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全省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创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就创〔2022〕1号)和《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决定评选2022届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及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我院全日制2022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 。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 (按各系毕业生总数计算,各系自行划分各专业名额),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差额审核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4.大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5.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 必须是院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系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使评选过程成为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各系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为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评选结果将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二)报送要求
1.在做好毕业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系进行评议。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一)一式一份(装入学生档案)。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三)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一定要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见附件五)。各系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四)。
2.各系于3月25日17:同时,将附件一(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情况登记表内序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每名学生对应序号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附件三(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统计表内序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每名学生对应序号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附件二(Excel格式)、附件四(Excel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00前集中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就业工作部(行政楼410房间)。41229046@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强
联系方式:0311-87665507
办公地点:行政楼410房间
五、表彰
被评选上的院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将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6月底,可通过“河北就业创业”公众号或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查询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院级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5.《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就业工作部
2022年3月2日